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
    2009年05月12日 16:42:00来源:    字体大小[]
    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
    人才处

    院属各有关单位:
       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人发〔2009〕34号)和人事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《关于印发<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发〔2002〕55号)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院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     一、选拔条件
         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勇于探索、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         2.学风朴实严谨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,处于较高水平;
         3.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)。
         二、推荐人选要求 (符合以下至少一项)
         1.知识创新工程中承担国家或院重大项目的学术带头人;
         2.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;
         3.“百人计划”优秀入选者;
         4.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;
         5.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优秀科技专家。
         三、推荐名额及材料要求
         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。推荐人选应报送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》6份。不要装饰,一般不附加附件。若确需附其他重要材料,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。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1份。
         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,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,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,并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。
         四、注意事项
         1.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院人事教育局,过期不予受理。
         2.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》、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可从人事教育网(www.caspe.ac.cn)人才处“办事指南”栏目中下载。请将填好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局人才处(rcxt@cashq.ac.cn)。
         推荐工作中有何问题,请与院人事教育局联系。
         联 系 人:赵淑玉 唐裕华
         联系电话:68597417  68597419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二ОО九年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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