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发党任字〔2025〕52号
中共新疆分院分党组:
经研究,决定:
肖文交同志任新疆分院分党组书记、院长;
冯涛同志任新疆分院纪检组组长、分党组成员;
包安明同志任新疆分院副院长;
买吾兰江·买提努尔同志任新疆分院副院长(试用期至2025年12月)、分党组成员。
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
2025年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