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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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王龙根、罗宏杰职务任免的通知

科发人任字〔2012〕4号


上海分院:

经研究,决定:

王龙根任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(主持工作,法定代表人);

免去罗宏杰的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所长职务。

            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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